静脉血栓抗凝治疗是为了静脉血管中的血液防止出现凝固的情况,这样是为了缓解和治疗静脉血栓疾病。一般使用静脉血栓抗凝治疗的患者,都是需要长期进行的,因为这样才能抑制疾病的恶化。有部分静脉血栓患者的病因是手术引发的,这部分的患需要的是三个月左右的静脉血栓抗凝治疗,这是一个效果较好的周期。静脉血栓抗凝是一种较为高发的疾病,在特定的岗位出现几率会更高,所以各位朋友要多加注意。
一、长期或延长抗凝治疗
1.对于存在近端DVT或PE的患者,推荐给予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长期抗凝治疗(3个月)。(推荐等级1B)
2.对于存在腿部DVT或PE,且无癌症的患者,推荐选用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或依度沙班为长期抗凝治疗药物,优先度高于维生素K拮抗剂(推荐等级2B);若此类患者不能接受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或依度沙班治疗,推荐维生素K拮抗剂,优先度高于低分子肝素(LMWH)(推荐等级2C)。
3.对于存在腿部DVT或PE,且存在癌症(癌症相关栓塞)的患者,推荐选用LMWH为长期抗凝治疗药物,优先度高于维生素K拮抗剂、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及依度沙班(推荐等级2C)。
4.对于延长抗凝治疗的存在腿部DVT或PE的患者,若已治疗3个月,无需更换抗凝药物(推荐等级2C)。
二、抗凝治疗的持续时间
1.若患者罹患由外科手术引发的近端腿部DVT或PE,推荐3个月抗凝治疗,优先度高于短期抗凝治疗、持续时间6个月或更长的抗凝治疗、或延长抗凝治疗(推荐等级1B)。
2.若患者罹患由非外科手术因素引发的近端腿部DVT或PE,推荐3个月抗凝治疗,优先度高于短期抗凝治疗、持续时间6个月或更长的抗凝治疗(推荐等级1B);若患者存在低中度出血事件风险,3个月抗凝治疗优先度一般高于延长抗凝治疗(推荐等级2B);若患者存在较高出血事件风险,推荐3个月抗凝治疗(推荐等级1B)。
3.若患者罹患孤立远端DVT,3个月抗凝治疗优先度一般高于短期抗凝治疗(推荐等级2C),6个月或更长的抗凝治疗及延长抗凝治疗(推荐等级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