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也叫“味之素”,是普遍的一种调味料,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味精的作用是给食物提鲜,在我国做菜和做汤时通常都用于调味。我们都知道味精吃太多没有好处,这个原因是:味精在100℃时加热半小时,只有0.3%的谷氨酸钠生成焦谷氨酸钠,对人体影响甚微。而味精放入菜中会引起中毒,大家应该都没有听过,以下内容绝非危言耸听。下面我们来看看专家如何解读味精引起的食物中毒。
一、味精不宜用于五种菜
1、炒肉菜不用加味精
肉类中本来就含有谷氨酸,与菜肴中的盐相遇加热后,自然就会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除了肉类,其他带鲜味的食物也没必要加入味精,如鸡蛋、蘑菇、茭白、海鲜等。
2、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
3、拌凉菜不宜放味精
4、调馅料不宜加味精
5、味精用咸不用甜
二、味精的正确使用方法
WHO规定1岁以下的儿童食品禁用味精,我国则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食品不得添加味精,所以家长应让孩子多吃天然鲜味食品。另外,最近有研究认为,长期过量食用味精可能导致视网膜变薄、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科学食用味精,在烹调中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所以,味精投放的最佳时机是在菜肴将要出锅时。若菜肴需勾芡的话,味精投放应在勾芡前。据高温不应放味精这个道理可得知,您在上浆挂糊时也不必加味精。
2、忌低温使用
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鲜时,可以把味精用温开水化开,晾凉后浇在凉菜上。
3、忌用于碱性食物
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起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不要放味精。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就不能加味精。
4、忌投放过量
过量的味精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似涩非涩的怪味,使用味精并非多多益善。
健康贴士:
每日食用味精不可过量。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