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肿瘤性出血并发症
1.术后再出血:进一步加重神经功能缺损,可致昏迷不醒,随时危及生命。
2.术后脑水肿:一般 3-5 天脑水肿达高峰,持续两周甚至更长,随时颅内高压急剧增高,致 脑疝形成、神经功能缺损更严重,甚至危及生命。
3.应激性溃疡,可出现消化道出血,胃肠功能紊乱、甚至出现胃肠道麻痹,肠梗阻、肠道感 染等。亦可出现多器官功能不全,危及生命。
4.感染:可出现肺部、泌尿系、皮肤、肠道等处的感染,感染加重可能无法控制,出现感染 性休克、败血症等,危及生命,感染可迁延不愈延长病程。
5.继发性癫痫:随时可能因脑出血后神经细胞异常放电,脑功能紊乱,出现癫痫发作,发作 时可致气道痉挛、痰堵、窒息等风险。
6.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脑出血后可致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 出现中枢性低钠或高钠血症,脑耗盐综合征,严重时可致脑桥中央髓鞘溶解症。
7.中枢性高热:脑出血可致体温调节中枢受损,出现中枢性高热,术后血肿吸收、感染等因 素亦可引起发热。
8.脑后可出现脑心综合征,心功能失代偿,出现心衰,或并发急性心肌梗死、猝死、心律失常等,严重时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