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状:
无全层破裂的胃壁损伤,可无明显的临床症状,或仅有上腹部的轻度疼痛,经临床观察后逐渐好转。
胃破裂性损伤的主要全身表现是休克和出血;腹部多呈现腹膜刺激征。
胃破裂后,常立即出现腹痛、腹胀和弥漫性腹膜刺激征,呕吐不多见。腹胀严重者可发生呼吸困难。破损口接近贲门、食管区时,因空气可进入纵隔而造成纵隔气肿、液气胸、胸部皮下气肿。胃损伤较大时,可从腹部伤口涌出未消化的食物、胆汁和气体;偶尔还能见到裂开的胃。有些病例可呈不同程度的腹壁皮下气肿。肝浊音界缩小或消失,移动性浊音可呈阳性,肠鸣音减弱或消失。若合并有其他脏器损伤,可伴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
休克出现较早,并在80%的严重病例中成为主要症状。如果不伴有其他脏器损伤,休克可能主要是由于胃液对腹膜的化学性刺激和严重腹腔污染所造成。
贯通性胃损伤病例,如能从腹部伤口见到胃内容物或查到裂开的胃,诊断是很明确的。然而在钝性腹部损伤所致胃破裂,或虽属贯通伤而单凭临床表现难以与一般的腹部损伤相鉴别者,需要作进一步检查。
留置胃管,疑有腹内空腔脏器损伤的病人都应放置胃管。若从胃管中吸到血性物或血液者,则可确立为胃损伤。再者,也可由胃管注入水溶性造影剂后作腹部X线检查,以明确穿孔的部位。反之吸出的胃内容物无血液者并不能完全排除胃损伤的可能。
二、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可以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