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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精氨酸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28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产品详情

【通用名称】:
精氨酸布洛芬片
【药品名称】:
精氨酸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28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使用说明

精氨酸布洛芬片的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精氨酸布洛芬片的用药指导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精氨酸布洛芬片的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精氨酸布洛芬片的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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