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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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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08-08,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法定代表人为马向红。经营范围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冻干粉针剂、溶液剂(含外用)、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乌苯美司、氧氟沙星、聚维酮碘、盐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头孢他美酯、泛酸钙、盐酸金刚乙胺、阿奇霉素枸橼酸二氢钠、阿法骨化醇、吲达帕胺、盐酸洛美利嗪、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辛伐他汀)、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麻黄碱、盐酸伪麻黄碱),原料药(盐酸金刚烷胺,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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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酸金刚乙胺片
    非处方药非医保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85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A型(包括H1N1、H2N2、H3N2)流感病毒感染。 1.预防:在年满1岁的儿童、健康成人和老年病人的对照研究中,发现本品能安全有效的预防不同亚族A型流感病毒传染引起的症状和体征。本品不能完全阻止A型流感病毒的宿主免疫反应,服用本品的个体对自然发病或接种仍会持续免疫反应,但这以后接触相关抗原病毒,有保护作用。在感染暴发期间服用后,2~4周的时间内有预防作用。超过6周,其预防作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被论证。 2.治疗:在人群中确认或怀疑A型流感时,有病毒感染症状的成年人可服用本品;在出现A型流感病毒症状48小时内服用本品,能减少发烧持续的时间和减轻全身症状。

  • 吲达帕胺片
    非处方药非医保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188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

  • 乌苯美司胶囊
    非处方药非医保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092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它实体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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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向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31475538495
【注册资本】:
8375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状态】:
存续
【成立时间】:
1995-08-08
【经营范围】: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冻干粉针剂、溶液剂(含外用)、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乌苯美司、氧氟沙星、聚维酮碘、盐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头孢他美酯、泛酸钙、盐酸金刚乙胺、阿奇霉素枸橼酸二氢钠、阿法骨化醇、吲达帕胺、盐酸洛美利嗪、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辛伐他汀)、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麻黄碱、盐酸伪麻黄碱),原料药(盐酸金刚烷胺,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药

企业位置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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