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ccmd-2r)提出的性施虐与性受虐癖诊断标准是:
1、符合性变态的诊断标准。
2、以虐待行为作为满足性欲的主要途径,可表现为丝袜捆绑、疼痛和侮辱等,甚至可引起伤残和死亡。提供这种行为者为性施虐癖。以接受虐待行为来达到性兴奋者为性受虐癖。可单独出现。性施虐者的配偶不一定是性受虐者,反之亦然。亦可双方均有此癖。
3、此种性行为障碍至少存在六个月。
强迫性神经症性受虐癖:行为是减少紧张和内疚。在受虐行为之后会有羞耻和内疚感,并试图控制冲动。但过后又不断地重复上述行为。
精神病理性受虐癖:他们只是将疼痛或生命受到威胁的过程看成是自己性兴奋的来源。他们要继续寻求性高潮。为此不惜受到痛苦或凌辱,这也经常与施虐相联系。
女性受虐症包括两种情况:
A.使用捆绑等受虐方法,是为了减少对性行为的内疚感,这种方法在心理上使她们成了无助的受害者。
B.寻求暴力的性伴侣,这种观念来源于暴力的、破碎的童年家庭生活,也可能是第一个性伴侣是施虐者,将她训练成为受虐者。
脱敏疗法:许多性受虐者的病根与孩提时第一次性唤起的刺激物有关,因而找出最初的刺激物十分重要。根据卡莱尔提出的条件反射理论,性高潮往往是最早记忆的刺激物显现后才出现的,而真实的性交刺激力量反会显得不足,此时模拟的幻想物就成了主要的性刺激来源。所以,混合使用脱敏疗法有一定的效用。
用幻想代替受虐刺激物:比如原先要求对方用牙咬自己才有快感,现在可以用想象爱人在拼命用牙咬自己的深刻疼痛,逐步形成在想象中疼痛的快感体验。
逐步减少受虐行为的刺激量:比如说,原先需要让对方卡住脖子才能有紧张的快感,现在可以用逐步降低力度、加大想象来完成同样的体验,最终取消这种刺激。
把刺激与被刺激行为变为情感性言语表达出来:性心理治疗的一个原则是发泄原始欲望,而不能用压抑。“转换”不是压抑,而是替代。受虐者尽情地表达接受虐待的感受,抒发想象中的声息、狂叫、呻吟等自我声音、言词反应。若能取得同受虐相似或略的兴奋效果,则离成功地克服这种性心理障碍就不远了。